协议内容与时俱进
据市皮鞋厂工会主席王连英介绍,根据企业集体协商工资的有关规定,为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双方协商代表达成共识,形成《2011年职工调资方案》,并于7月1日起执行。
市皮鞋厂自2006年签订《集体协商工资协议书》以来,每年都会结合当时的实际情况对《协议书》进行修改并进行续签。今年在修改、补充《协议书》时,将奖金改为了绩效工资,补充了“职工加班工资按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计算支付加班工资”的内容,将原来日加班工资45元提高到55元,原小时加班工资由原来的5.6元提高到6.9元;同时午饭费也相应进行了调整,午餐补助从原来的10元、14元提高到16元、20元。
王连英说,企业将继续履行企业年金制度,为了让职工实际收入提高,企业还会向每名职工发放暑期疗养费,向在岗职工发放了防暑降温用品,向室内外高温作业的职工发放了高温补贴;为职工足额上缴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五项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圆了职工“涨薪”梦
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开展5年以来,市皮鞋厂协商双方代表严格履行协议书条款,其中,协议书明确规定:“经企业方和职工方协商,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增长率确定职工工资总额增减幅度”。如今,在企业经济效益逐年提高的情况下,职工工资连续5年实现了增长——2006年人均增资6.3%,2007年人均增资9%,2008人均增资11%,2009年人均增资6.3%,2010年人均增资9.6%,2011年人均增资10.23%。
为了圆职工的涨薪梦,市皮鞋厂曾做出巨大努力,包括摆脱单一的皮鞋生产模式,加快调整、改革、发展的步伐,提出“实现三个转变”的设想:即制鞋生产实现由“生产型”向“营销型”转变;物业经营实现由“经营性”向“现代服务型”转变;企业管理实现“粗放管理型”向“精细化管理型”转变。
市皮鞋厂通过挖掘自身资源优势、开展多种经营,使物业、服务业、制鞋业依托企业得到了全面发展。
协商为企业留人才
双方代表每年都要依据前一年企业经济效益增长情况提出“职工工资增长方案”,且每年的调资项目都有不同的调整,王连英说,既要考虑职工的工作岗位、所承担的责任,又要考虑老职工为企业贡献的时间,同时,为了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对新招人员的招聘工资也进行了不断调整,调动了全体员工为企业服务的积极性。
王连英表示,企业认真履行了《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书》,为职工办实事,让职工更多地享受到了企业发展和经济效益提高所带来的实惠,推进了薪酬收入与业绩相挂钩的激励机制。企业经济效益稳步提高,为职工增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职工工资逐年增长,使职工亲身感受到由于企业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所带来的实际利益,认识到了“发展是硬道理”的真正含义。职工对企业的发展充满了信心,工作也更加努力了。几年来,企业劳动关系和谐,干群关系融洽,并被评为“北京市和谐劳动关系单位”,连续五年获得“西城区精神文明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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